编辑: 梦三石 | 2013-06-23 |
4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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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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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获得通过.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逐项表决方式.
(三)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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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胡军先生、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张旺先生、李润茹女士回避表决.详见 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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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胡军先生、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张旺先生、李润茹女士回避表决.详见 于同日披露的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5 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50)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 泰达控股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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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泰达控股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泰达控股持有公司 32.98%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泰达控股参与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军先生、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张旺 先生、李润茹女士回避表决.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中介机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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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融证券 )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渤海证券 )共同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其中,渤海证券与公司均为泰达控股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聘请渤海证券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胡军先生、张东阳先生、崔 雪松先生、张旺先生、李润茹女士(其中胡军先生在交易对方渤海证券的控股股东天津 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其余关联董事均在渤海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泰达 控股任职)回避表决. 详见于同日披露的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18-51) .
(六)关于《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