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3-07-05 |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璞, 并于
2012 年6月29 日完成转让的决议.
2012 年6月29 日, 陈景超与刘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金泉水务 20% (即100 万元)的股权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璞.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瑰丽 50.00 10.00% 李玉香 200.00 40.00% 刘璞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2 年6月29 日,股东陈景超与股东刘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陈 景超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20%的股份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璞. 因刘璞、陈景超与魏军委之间系股权代持关系,陈景超、刘璞的历次出资 均为魏军委的自有资金代为出资,此次股权转让刘璞未实际向陈景超支付转让 款.
(五)2012 年9月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2012 年9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第三次股东会,会议通过将公司名称由 开 封市金泉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变更为 开封市金泉热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修改为 城市热力供应,水电安装,凿井,管道工程施工 的决议.
2012 年9月11 日,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于
2012 年9月17 日换发营业执照.
(六)2014 年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12 月29 日,有限公司召开第四次股东会,会议通过同意股东刘璞 将其持有的金泉热源 50% (即250 万元) 的股权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矛 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股东李玉香将其持有的金泉热源 40%(即200 万元) 的股权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14 年12 月29 日, 刘璞与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金泉热源 50% (即250 万元) 的股权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矛盾
8 /
54 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12 月29 日,李玉香与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将其持有金泉热源 40%(即200 万元)的股权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 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月8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瑰丽 50.00 10.00% 河南矛盾日化有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9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4 年12 月29 日,刘璞、李玉香与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 , 约定刘璞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50%的股份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李玉香将其持有的 40%的股份以
2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刘璞现金支付了
250 万元转让款, 向李玉香以转账形式支付了
200 万元转让款.
(七)2015 年3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 年3月6日,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股东会,会议通过同意股东河南矛 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90% (即450 万元) 的股权以
45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上述转让于
2015 年3月6日完成的决议.
2015 年3月9日,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90%(即450 万元)的股权以
45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瑰丽 50.00 10.00%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450.00 9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3月9日,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9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