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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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以4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河南矛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支 付了
450 万元转让款.
(八)2015 年6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6月26 日,金泉热源召开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刘瑰丽将其 持有的公司 10% (即50 万元) 的股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开封市金盛热力有 限公司,上述转让于
2015 年7月10 日完成.
2015 年6月16 日,刘瑰丽与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公司 10% (即50 万元) 的股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开封市金盛热 力有限公司.
2015 年7月7日,完成上述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6月16 日,刘瑰丽与金盛热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刘瑰丽 将其持有的 10%的股份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盛热力.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刘瑰丽现金支付了
50 万元转让款.
(九)2015 年8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8月6日,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将公司名称 由 开封市金泉热源开发有限公司 变更为 河南金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热力供应、水电安装、凿井、管道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 程施工、 新能源技术研发利用;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 万元增资为
2000 万元,新增的
1500 万元中由开封市金盛热力公司以货币形式
1000 万元于
2015 年8月31 日前缴纳完毕,持股比例为 75%,另外
500 万元由魏军委以货币形式 于2015 年8月31 日前缴纳完毕,持股比例为 25%的决议.
2015 年8月27 河南万汇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出具 《豫万汇验字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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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第B02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 年8月7日,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汴专业)登记内字【2015】 第631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上述变更,并于同日下发注册号为
410291000015695 号的《营业执照》 .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1,500.00 75.00% 魏军委 500.00 25.00% 合计 2,000.00 100.00%
(十)2016 年2月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并更名
2016 年1月15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将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为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1月15 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和信审字 【2016】 第090004 号 《审计报告》 , 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的净资产的审计值为 3,325.15 万元;
2016 年1月26 日,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亚评报字[2016] 第16 号 《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的评估值 为3,349.16 万元.
2016 年1月15 日,金泉新能源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有限公 司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 3,325.15 万元为基准,按一定比例折为 股份公司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金泉新能源所有者权益中其 余325.15 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6 年1月27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验 字【2016】第090004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325.15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