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3-07-06 |
, LTD.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18 层) 二零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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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天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 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交所 ) 、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债 )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9 年2月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的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天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5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96,512 万元(39,651,200 张,3,965,120 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96,512 万元(39,651,200 张,3,965,120 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3月22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 年2月28 日至
2025 年2月27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19 年9月6日至
2025 年2月27 日
九、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该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
三、信用评级情况:中天科技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级别为 AA+. 十
四、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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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 号文核准,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