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3-07-07

(三) 对评估结果的判断和选择 市场法比成本法评估结果高523.2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 市场法是基于股东全部权益整体的市场表现而所做的评估;

而成本法评估结果是各部分 价值的简单加和, 没有充分考虑各项资产和负债组合成为一个整体企业所发挥的总体收 益能力.当某部分资产形成资产组合带来协调效益,进而影响企业整体收益能力时,会 给企业整体资产的带来正面影响,从而影响了股东的权益;

此外,由于企业管理层的管 理能力、 客户及市场的竞争格局、 原材料成本的采购便利程度等都会对企业评估值造成 潜在影响, 因此两种不同的评估方法其结果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出于对市场规律及公允 价值的认可,本次评估最终选择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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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经评估后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为26,201.29 万元,评估增值9,531.45万元,增值率为57.18%. 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 假设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使用限制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书正文. 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及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中约定的评估报告其他使用者 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我们只对评估结论本身符 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报告使用者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 外,未经许可,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也不得见诸于任何公 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08 年6月30 日起至

2009 年6月29 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 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八年九月五日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亚评报字【2008】46号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 让给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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