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3-07-09 |
3、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董事局授权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代表董事 局处理具体日常事务,决议以下内容:
1、投资或转让项目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 不含10%) ;
2、投资设立的公司,我方出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 含本数) ,且未达到本条第二款所 述标准的. 在授权范围内的执行董事会议决议视同董事局决议.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0-0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海南鑫安农场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 将所持有的海南鑫安农场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金恒泰和 ( 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328.88万元;
子公司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鑫安农场 5%的股权转让给金恒泰和(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85.74万元;
合计交易金额为7714.62万元. 以上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公司在2010年4月转让了海南 鸿安农场和胜安农场的股权( 详见4月13日公告) ,产生约9200万元的投资收益,加上本次交易所产生的 预期收益约4600万元,累计收益约为13800万元,超过了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根据《 公 司章程》 有关规定,上述三家农场公司股权转让行为需共同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金恒泰和( 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 金恒泰和 )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南 法人代表:孙铁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
投资咨询;
技术服务. 金恒泰和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海南鑫安农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鑫安农场 ) 法人代表:余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所在地:海口市澄迈县老城开发区 经营范围:农业资源开发等. 鑫安农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已经审计) : 单位:万元 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894.15 6315.62 负债总额 3103.53 7086.96 应收款项总额 - 1907.34 净资产 -1209.38 -771.34 2010年1-4月2009年 营业收入 9.21 54.31 营业利润 -248.96 -184.81 净利润 -248.96 -18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3.71 35.78 本次出售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鑫安农场的股权.本公司不存在为鑫安农场提供担保,委托鑫安 农场理财,以及鑫安农场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鑫安农场95%股权以7328.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恒泰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鑫安农场5%股权以385.7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