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3-07-23 |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2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单位可 提供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 件),且为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 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 工程建设要求及质量标准 4.1 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相关的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供应商自行筹集. 若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工期不补. 4.2 本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施工规范有序进行,以确保质量达标. 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凡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 采购人要求或相关标准整改,整改所需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否则,视成交供应 商违约,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3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4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发现存在质 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返修至合格,甚至停 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发生质量事故的,则每出现一次扣罚 承包人违约金 3-10 万元. 4.5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承包人应立即承担费用采取补 救措施,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发包人不为此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因此发生工 期延误等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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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详细商务内容和要求 1. 项目控制金额:$1101308.51 元2. 承包方式: 为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和包验收的方式,按固定总价承包. 3. 报价要求: 3.1 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构配 件及原材料的购置、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费用、规费、利润、运输、 保险、检测试验、施工安装、调试、试验等各项费用,以及办理各种工程报建、报装、 验收及其它各种手续、保修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 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2 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价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采 购文件及清单中未提供的格式,供应商须自行补充. 3.3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 和2010 年广东省综合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3.4 本项目响应报价应以本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不得有缺漏项. 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 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承受能力,充分考虑施工期 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进行自主报价. 3.5 本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在报价中列明,且 包含在响应总价内.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 3.6 本项目规费和工程营业税的计取办法须按有关规定. 4. 工程价款调整情况说明 4.1 本项目采用合同总价包干,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工 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项目承包价格在合同内约 定. 4.2 结算时,当本工程未发生变更时,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 容,按合同总价结算.在招标图纸范围内,当施工实际发生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对比招 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出现增减 10%的,发包人对增减部分的 10%内工程 量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