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3-07-23 |
1、尽职调查工作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以及本保荐机构制定的 《国海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则》等文件的要求,针对发行人的实际 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实施尽职调查: (1)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规定,制作详备的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交给德恩精工,要 德恩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1-6 求德恩精工按清单逐项提交资料. (2)访谈德恩精工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的销 售、采购、生产、研发、财务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其他中介机构人员沟通,统筹安排项目工作 进度,及时讨论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4)采取访谈、函证等方式向重要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核实发行人的具 体情况. (5)收集行业研究报告和行业论著、杂志等,了解行业整体情况,并与行 业内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分析. (6)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并就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7)就股份是否存在代持、质押、纠纷等情况,对各股东进行了问卷调查, 并核查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 兼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 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等.要求相关股东出具股份锁定承诺与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 (8)核查公司规范运行的情况.走访国税局、地税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