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3-07-29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 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 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 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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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7 年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简称
17 惠投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 计提前偿还条款,即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起至第
7 年末,每年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备案.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六)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 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3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八) 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