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3-08-01

(二)补充说明三类股东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 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尤其是关于资管产 品杠杆、分级和嵌套的要求,并发表明确意见.对于相关三类股东不符合上述相关要 求的,应提出切实可行、符合要求的整改规范计划,并予以披露;

(三)对三类股东 做层层穿透披露,并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亲属、本次发 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说明三类股东的锁定期和减持要求是否按现有规则执行,三类股东是否对其存续 期作出合理安排,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

(一) 三类股东是否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 且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 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是否已依法注册登记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三类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中,北京信中利的 间接股东中存在契约型基金,北京信中利共持有发行人

32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 总额的 4.87%.北京信中利的出资人结构如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3-3-5-3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比例(%) 责任承担方式

1 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2,100.00 91.32 有限责任

2 共青城信中利达信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4.96 有限责任

3 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00.00 1.24 无限责任

4 上海青步商务咨询事务所 300.00 1.24 有限责任

5 赵增强 300.00 1.24 有限责任 合计24,200.00 100.00 -- 经核查,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选资本 )所持北京信中利合伙份 额的出资款项来源于其管理的一只契约型私募基金产品――优选资本少林地坤信中利 优选

1 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优选

1 期 ) ,因此,优选

1 期为信中利的实际出资人 之一.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三类股东及其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情况 私募投资基金优选

1 期已于

2015 年12 月16 日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基金编 号为SD1197;

优选

1 期基金管理人优选资本已于

2015 年1月29 日办理了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7311.优选

1 期及其基金管理人均已根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 (试行) 》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纳入了自律监管部门监管体系.

(二)三类股东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 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尤其是关于资管产品杠杆、分级和嵌套的要求,并发表明确意 见.对于相关三类股东不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应提出切实可行、符合要求的整改规 范计划,并予以披露 本所律师对优选

1 期的全部

168 名投资人(均为自然人)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 投资人签字确认的调查表,对各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是否知悉所认购基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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