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8-12

8 小时.

六、公用、配套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为城市自来水,全部采用市政直供,项目主要为打浆用水、修胚用 水、质检试水、产品清洗及场地清洗用水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用水量约 为1300m3 /a. (2)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废水主要修胚废水、试水废水和清洗废水.修胚废水、试水废水和清洗废 水经收集到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西山溪. (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用电主要包括照明、设备耗电、办公用电等, 预计年用电量约

13 万kw?h. (4)能源 项目烧制工序配套的窑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预计年消耗量约为 22.5 万立方 米.项目天然气来源为外购,属于清洁能源,由供应商通过罐装配送.

5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等.生产过程中不需要煤、重油等能源. (5)环保工程 本项目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3m3 /d),采用混凝沉淀法,废水处理后排至 西山溪,沉淀淤泥经压泥机压缩后,定期清运.窑炉废气收集后采取

15 米排气筒高 空排放.车间颗粒物采取干式除尘法处理.

七、政策、规划相符性 (1) 与产业指导目录的相符性项目产品为陶瓷洗手盆, 属于卫生陶瓷. 对照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07 年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或鼓励类建设项目,属于 国家允许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 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 号)中的重点开发区域内,对照《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 业指导发展目录(2014 年本)》(附件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项 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限制类及禁止类的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和 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 (2)与枫江流域的整治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 《潮州市枫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 与 《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流域限批制度,枫江流域严格控制新建造纸、电镀(含 有电镀工序的线路板厂)、印染、鞣革、化工、冶炼、发酵酿造、畜禽养殖等增加 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扩建和技改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原有总量指标. 项目从事卫生陶瓷制品的生产,不属流域限批项目.项目生产废水通过 集水+ 混凝+絮凝+ 沉淀 工艺处理后, 能达到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 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西山溪(枫江支 流).故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3)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出具证明(详见附图),本项目所在 地用性质属于允许建设用地.

6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利用原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原有厂房主要用作办公及仓储用途,无残留 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因此项目不存在现有污染源问题.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为其他厂房,东面、西面、南面均分布陶瓷厂,北面 16m 处为 崎头村(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 因此周边主要的环境问题有: (1)项目附近部分工厂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及工业噪声、固体废物;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