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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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6年度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6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做如下报 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年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雳女士、独立董事王洪福先 生、独立董事吴剑敏先生、董事吴海宏先生和屈素辉女士共5名成员组成,其中 于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杨晓京先生因个 人工作原因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等职务, 吴剑敏先生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 于2016年12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成为公司新任独立 董事, 随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吴剑敏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 关要求.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 会计知识, 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在公司审计 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 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2016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
1、 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告的议案》;
2、 审议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3、 审议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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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 《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 决定其酬金确定方式的议案》.
6、 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7、 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2016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2016年8月1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2016年8月31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
1、 审议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议案》;
2、 审议 《关于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4、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及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