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3-08-13 |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就京能电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 可[2016]2561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17,703,349 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8.
82 元,扣除财务顾问及承销费及其 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3,093,057.47 元.
2017 年3月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 字【2017】10149 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经京能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所需资金总额 拟使用本次配套资金额
1、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90,000 90,000
2、京同热电项目投资 484,218 210,000 合计 574,218 3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1、2017 年4月11 日公司支付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股权需要现金支付的对价 900,000,000.00 元.
2、公司于
2017 年5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截止
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使用 1,452,671,25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2018 年4月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独立财务 顾问及项目主办人.截止
2018 年4月23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61,327,273.42 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2018 年4月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
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