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3-08-16

16 名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巨煌 经营范围: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经销环 保产品,承接环保治理项目(专项规定除外),环保产品及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

2、旭日环保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旭日环保近三年主营业务较为稳定, 旭日环保自成立至

2014 年承接的主要业务包 括污水处理(包括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及市政类生活污水)环保 EPC 工程总承包,大气 的脱硫除尘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及检测等. 根据新疆环保市场的变化及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的推出,

2014 年旭日环保调整了 战略布局,将主营业务拓展至大气(脱硫、脱硝)治理领域,主要服务的对象为大型 电厂,煤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相关客户.经营模式也从原先较为单一的 EPC 工程总承 包形式发展到 BOT、PPP 模式.

3、旭日环保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6-061

3 2012 年12 月31 日2013 年12 月3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22,388.61 24,653.36 26,238.96 净资产 11,561.42 12,069.89 11,226.70 营业收入 5,549.30 5,449.42 5,100.57 净利润 793.89 508.92 -842.70

三、拟发生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名称: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2x350MW 燃煤机组脱硫系统超低排放 EPC 改造项目. 交易类别:接受劳务

2、定价原则 拟签订合同定价是根据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标准为基础, 以该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拟发生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业主方: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 承包方: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2x350MW 燃煤机组脱硫系统超低排放 EPC 改造项目.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价格: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2、合同主体内容为: 肥东分公司烟气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范围为脱硫系统改造完整范围内的设计、 建筑工程(包括地勘、地基处理施工) 、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 料供货(包括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供) 、无利用价值的设施拆除并运 输至业主方指定地点 (拆除的旧设施由业主方处置) 、 运输、 保管、 保险、 调试、 指导监督、 试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培训、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质保期 的售后服务等.

3、支付方式: (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业主方收到承包方合同总价格的 10% 的财务收 据,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向旭日支付合同总价格的 10% 作为工程预付款;

(2)合同设备款:承包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制作完成.设备发货前,业主方审核无 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设备款的 30%作为设备提货款.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6-061

4 同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将整套设备验收资料及合同设备价格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 给业主方.业主方验明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 50%.合同设备价格的 10% 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脱硫系统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旭日环保. (3)建筑、安装工程款:承包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月工程 量完成报告,交业主方审核确认,业主方根据确认的当月工程量支付款项给承包方.当业 主方向承包方支付的价款累计达到本合同建筑、 安装工程价款的 80%时, 承包方开具建筑、 安装工程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业主方. 此后, 业主方不再向承包方支付任何建筑、 安装工程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业主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格为 10%, 剩余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款作为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脱硫系统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 无息支付给承包方. (4)技术服务费:在承包方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后并提供发票后,业主方支 付技术服务费的 80%,承包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配合现场施工安装的设计变更工作、工程 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交经业主方审核后的竣工图图纸后,业主方将 10%余款支付给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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