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3-08-20 |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7月2日发成办函[2015]118 号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市经 信委关于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工业用地处置意见的通知, 和双流县科技和经济技术发展局 文件-双科经局于
2015 年7月22 日发[2015]45 号落实市政府成办函【2015】
118 号文关 于开展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工业用地清理工作的通知.上述通知明确: "2005 年1月1日以前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取得的工业用地, 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 经市 工业主管部门确认,市、区(市)县规划部门批准,市、区(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 用途变更手续,按双评估价差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后,由土地权利人实施自主改造. " 公司位于双流县黄水镇板桥村三社、七社的 75.15 亩工业用地和位于双流县黄水 镇长沟村的 449.81 亩工业用地合计 524.96 亩土地符合上述通知处置意见的要求,所在 地块已规划为城市住宅、商业建设开发区.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内容向市、县各级主管 部门上报且已受理,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评估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并及时 向广大投资者公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 年7月30 日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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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办函[2015]118 号;
2、双流县科技和经济技术发展局文件-双科经[2015]4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