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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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新闻・评论] 为网络安全构筑法律 防火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将于 今年
6 月1日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的出 台是众望所归,也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必须 配套的法律规则.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 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 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 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 作用.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国家网络安 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网络安 全,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作 用.但长期以来,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体系建设滞后,突出表现在,我们甚至没 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安全法.而《中 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让我 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 有了网络安全的 基本法 . 网络安全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一 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 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 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 导思想、理念;
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 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 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要求;
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 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 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 重大风险所必需. 笔者认为要抓好网络安全法的落实, 要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和应急响应平台建 设,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重大突发事 件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 制,按照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安全的目标定 位、管理体制机制、主要制度、监督管理 等问题的相关规定,有效化解长期以来各 部门工作缺乏统筹、职责交叉重复等问 题,形成依法治网的良性氛围,合力推动 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陈杰瑞 微言大义 法法官官之之声声法官如何对待 身边人 周陈华 观点 强化院庭长办案的 量、 质、 责 左卫民 当前院庭长办案机制改革推进得如火如荼, 并取得一些明显成效, 但也存 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或解决: 院庭长办案能否做到真办案、 实质性办案, 而非挂名办案;
应当明确院庭长办理什么类型的案件;
院庭长 ( 带头 ) 办案后, 其 审判权和管理权的关系如何协调. 司法改革专家系列评论③短评 2017年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 随着司法改革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司法责任制改革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越来越多的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关 心改革、 支持改革、 宣传改革. 为进一步准确理解改革政 策, 客观看待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以改革的办法解决 改革中的问题, 推动改革措施精准落地, 本报联合最高人民 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 司法改革热点问答 专栏, 组织专门力量就各地法院反映的问题陆续进行权威解 答. 各界读者如有疑问, 可通过电子邮箱 sigaiwenda@126. com进行提问, 我们将选择一些普遍性问题进行解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 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法院改 革持续、深入推进,权责明晰、权 责一致、监管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 机制正在逐步架构成型.可以说, 法院系统的改革有声有色,出现了 不少亮点.其中,非常值得一提的 是院庭长办案机制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明确要求入额的院庭长应当 办理案件,并就办案数量提出原则 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积极 推进,大部分法院的院庭长办案 目前正趋于常态化.但在推行院 庭长办案制度改革前,各级法院 的院庭长办案数量少,很多基层 法院院长每年办案数量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