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3-09-03

另一方面,院庭长即便 承担管理职责,也应当更多通过主 持法官会议、参与审委会、提供案 件指导等更为宏观的方式,才更为 妥当. 关于院庭长办案机制改革,最 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强化法院院 庭长办案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即将出 台.总体上讲,当前法院院庭长办 案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担任院庭 长职责的法官应该把审判案件作为 重要职责,并应当带头办理重大、 复杂、疑难案件,而管理工作也应该 限制在以审判为主的范围.不管是基 于理论的诉求,还是制度的要求,这 一点均毋庸置疑.至于改革的效果如 何,就让实践来检验,相信通过制度 约束、深化落实、评估问效,一定能 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作者系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 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7 问: 如何理解专业法 官会议的职能? 答: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分别建立由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法官组 成的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 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合 议庭认为所审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 一的,可以将法律适用问题提交专 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专业法官会 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 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记录应当入卷备查.设立专业法官会议,主要基于下述考虑:一是确保案件质量.取消院庭长案件审批制度后,有必要建立一种咨询研讨机制,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会商.二是统一法律适用. 通过搭建集体研讨平台,防止 同 案不同判 现象出现.三是促进业 务交流.尤其是民事、刑事、行政 等不同业务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