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09-09 |
143 号 )转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关于疏导苏州市区居 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 通知》(苏 价环字 E⒛ 18〕 143号)挞苏州咖 ,咖区经信局,区商 务局, 局,备镇 (街道λ开发区 、 高 新区 、 高铁新城、 度假鳓 格监督服务站苏州市 相城区 发展和改 革局办公室 ⒛ 18年11月30日 印发 苏价环字 (⒛ 18〕 143号 关于疏导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 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苏 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 州天然气管 网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理顺居 民用气门站价格的政策要求, 结合居 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 照市区居 民生活用气上 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 市政府同意,现就疏导市区居 民生活 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疏导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 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 0.29元,疏导后居 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 2.77元.按照 " 阶 梯价差保持不变 " 的规定,居 民用气第
一、
二、三档气价仍 然按照 ⒈1. ⒉1. 5的 比例安排,疏 导后居 民用气阶梯价格见 下表: 疏导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表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 价格 (元 /立 方米) 第一档 0-300(含)2.77 第二档 300咱00(含)3.32 第二档 600以⒈4.16 二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 民用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 民气价的非居 民用户, 不实行阶梯气价,气 价水平仍按居 民第
一、二档气价的平均 水平确定,销 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 3.05元.
三、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本次居 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疏导实施范围为市区 各区 (不 含吴江区). 实施时间从 2019年 1月 1日 起执行. 除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定价外,其他各区 (不含吴江区)价格疏导方案、执行 日期等与市同步统一,并 由各 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当地区政府 (管 委会 )审 定后执行.
四、相关要求 1.本 次市区居 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时间 从2019年 1月 1日 起实施,2018年 6月 10日-2018年12 月31日 期间增加的供气成本 (每 立方米 0.29元 )分别由苏 州天然气管 网股份有限公司与市区五家燃气企业按 25%和75%的 比例承担,不 再向居 民用户传导. 2.居 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计量周期、 " 一户多人 口" 用 气增加量以及 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等居 民用气相关规定仍执 行《关于实施市区居 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的通 知》(苏 价工字 E2015〕 141号). 3.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切 实做好 " 一 户多人" 用气申请和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办理工作,加 强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及 时做好销售衔接,保 障稳定供应. 4.市 、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5.各 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 时回应社会关 切9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此 件公开发布 ) 抄 省发改委、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 民政局、市财政局、 建局、市总工会、市城投公 司.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社局、市住 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