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3-10-06 |
四、关于公司的股权演变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 合法合规;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公司股东的出资 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一)项以及《标准指引》第一条的规定.
(二) 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持有的 《营业执照》 、 公司出具的主营说明及本所律师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有机硅、水性聚氨酯、胶粘剂技术的 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氨酯用改性有机硅、聚氨酯催化剂、水 性胶黏剂、纺织助剂、水性树脂等各类特种助剂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