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10-10 |
1 ― 长春工大人字〔2019〕13 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使我校职称评聘工作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在广泛征求全 校研究系列参评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人事与人才工作处会同各有 关职能部门反复协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党委常委会批准, 现将《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 件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长春工业大学
2019 年5月10 日―2―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条件适用于在学校内设机构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 究的在岗人员申报评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专业技术 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条件 第二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学术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安排.
第三章 学历、资历条件 第三条 评审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受 聘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
(二)获得学士学位
5 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 格,受聘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取得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 ―
3 ― 第四条 评审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受 聘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
7 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 格,受聘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三)获得学士学位
10 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 格,受聘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第五条 评审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
7 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二) 获得硕士学位
12 年以上, 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三) 获得学士学位
15 年以上, 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受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第四章 基础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聘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应具 备下列条件: 掌握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条例,了解一定的高等教育管理 和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业务熟练;
或能够起草学校(本单位)总结、报告、通知等有关教育管理工作的文字材料,能够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
4 ― 第七条 申报评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应具备 下列条件: 具有系统的高等教育管理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政策理论水 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参与起草 过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并公布实施;
或起草过学校(本单位) 重要的调研报告、论证报告、总结等;
或能够围绕学校(本单位) 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创新性建 议,能够认真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第八条 申报评聘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应具备下 列条件: 具有系统扎实的高等教育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 论水平,具备突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参与拟定学校(本单位)有关发展规 划、重要的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