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手册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九月 浙江工商大学目录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1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11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32 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36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43 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48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选听讲座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51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54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与管理办法(试行)…66 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69 浙江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73 浙江工商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77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84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85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96 浙江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 (试行) ……………100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107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110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17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122 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125 浙江工商大学 金家麟奖学金 评审管理办法………………128 浙江工商大学 贝因美奖学金 评审管理办法………………130 浙江工商大学 汪贤进奖学金 评审办法……………………133 浙江工商大学 纪中奖学金 评审办法…136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证(研究生证) 、校徽管理办法……………138 浙江工商大学考场规则…140 浙江工商大学 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实施办法………143 浙江工商大学听证制度实施办法…152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办法…158 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162 浙江工商大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168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174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182 浙江工商大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87 浙江工商大学集体户口管理办法…194 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201
1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浙商大研〔2005〕265 号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部令第21号) 的精神, 结合本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具体特 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培养生、定向 培养生、自筹经费培养和委托培养生.
第一章 新生入学 第一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明, 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 应事先向研究生部请假. 请 假期限为2周.未办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 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按学校学生管理权限向所在学院、研究生部学生 管理部门和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以及办理转 移党、团组织关系.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在
3 个月内对新生进行 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 水平和健康状况, 同时核查新生档案是否齐全、 报到手续是 否完备.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 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通过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 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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