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3-10-22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24号文 《关于核准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核准,在 该方案中,公司作出了将出售账面价值
2007 年8月31 日为 163,272,500.55 元 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所获的资金用于在重庆地区购买具有开发潜力的土地 的安排. 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银星集团 ) 下属子公司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星股份 )现有位 于重庆市江北区石门渝江村
300 号,证载总面积 14753.76 平方米的土地较为优 良,且权属清晰,同时收购该土地能有效的降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问题.经公司与银星股份协商,现公司决定以经重庆大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评估后的评估值 17335.67 万元相同的价格购买该土地. 本次土地出售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银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因此本次公司收购 土地为关联交易.2008 年4月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 17335.67 万元价格购买银星股份持有土地的议案.董事 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大明先生和曹家福先生进行了回避, 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次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关联 交易的关联方,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
66 号银星商城 法定代表人:王真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等级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及销售,物业 管理,高科技产品开发,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五金、交电、化工和 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机电产品、木材及制品、摩托车配件、百货,房 地产销售代理,房屋、商铺及摊位出租. 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重庆市体改委批准于1994年9月1 日成立,系由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王真祥、李大明、王真梅、叶庆 祚、韦华宁、马军、费孟邦、黄其学、邓继红、郑春香共同出资采取发起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银星集团持有银星股份51%股份.银星 集团同为本公司、银星股份控股股东.截至本关联交易公告出具之日,银星集团 持有本公司29,457,0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大 明先生持有银星集团6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7 年度, 银星股份主营业务收入 177, 498,
160 元, 净利润 19, 641, 743.83 元,年末总资产 435,017,229.29 元,净资产 283,569,731.93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土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门渝江村
300 号, 为A、 B 两宗 (100 房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