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3-10-28

1 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上述新准则及准则修订将於所示年份获采用,本集团正评估对日后会计期间之影响. (iii) 新香港公司条例 ( 第622章) 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 章)第9部「账目及审计」 的规定於财政年度内开始运作,因此综合财务报表资料的呈列及披露方式有所改变. C

7 C

3 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主 要营运决策人 ( 「主要 营运决策人」 ) 已被 指定为本公司的 执行董事,负责 检讨本集团的 内部报 告方式,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按该等报告厘定营运分部.本集团的业务分为四个业务分部:房 地产开 发、物 业投资 、 物业 管理及 其他业务 ,主要 包括房 地产建 造、酒店、其 他房地 产开发 相关 服务、 保险及 快速消 费品业 务,其 中包括 生产及销 售矿泉 水、粮 油产品 及乳制 品.由 於本集 团的主 要营 运决策 人认为 ,本集团 大部分 收入及 业绩均来 自中国 市场, 仅绝少部 分(少於 10% ) 的 本集团 资产位於 中 国境外,故并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 本公司 董事根 植 业绩计 量方式 对营运 分部之表 现进行 评估. 透过损 益按公 平值列 账之财 务资产 公平 值收益 、可供 出售财 务资产 股息收 入、出 售可供出 售财务 资产之 盈亏以 及融资 成本及 收益并 未计入 各营 运分部的业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 收入包括 物业销售、 投资物业 租金收入 、物业管 理服务以及 其他业务 的收 入,载列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2014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销售物业 126,449 107,450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241 144 物业管理服务 1,318 1,259 其他业务 5,122 2,545 133,130 111,398 C

8 C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的分部业绩及其他分部项目如下: 房地产开发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业务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部总收入 126,449

325 3,255 18,186 148,215 分部间收入 ― (84) (1,937) (13,064) (15,085) 收入 126,449

241 1,318 5,122 133,130 分占联营公司除税后利润

174 ― ― ―

174 分占合营企业除税后亏损

14 ― ― (580) (566) 分部业绩 22,928 13,072

39 (4,481) 31,558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2,51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股息收入

43 出售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收益

323 融资成本 (2,994) 除所得税前利润 31,445 所得税开支 (14,105) 年度利润 17,340 折旧及摊销

757 ―

8 689 1,454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 12,859 ― ― 12,859 C

9 C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的分部业绩及其他分部项目如下: 房地产开发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业务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部总收入 107,450

252 2,346 12,893 122,941 分部间收入 ― (108) (1,087) (10,348) (11,543) 收入 107,450

144 1,259 2,545 111,398 分占联营公司除税后亏损 (50)50) 分占合营企业除税后亏损 ― ― ― (54) (54) 分部业绩 21,685 9,820

45 (3,126) 28,424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3,757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股息收入

210 出售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亏损 (185) 融资成本 (1,015) 除所得税前利润 31,191 所得税开支 (13,175) 年度利润 18,016 折旧及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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