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3-11-01 |
节水材料研发及循环利用;
水利水电项目投资、 开发经营及建设 (凭资质证) ;
水利及节水项目技术改造;
水利信息化、自动化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及节水灌溉 工程勘察、规划、咨询、设计、项目总承包及施工(凭资质证);
城市综合管廊 及海绵城市投资建设;
水利产品检测认证;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 管)及 环保技术、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安装;
水净化、污水处理及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利用;
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建设(凭资质证);
枸杞及农产品的种植、加工、 储存、销售及农业技术、项目的开发、推广;
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 国外工程项目以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6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自然人王栋、余峰、王冲、王茂红、党亚平、谢永 生.各发起人认购的股数及出资方式如下: 各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数 (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净资产 货币 王栋 2,633.55 2025.55 608.00 2005/01/19 余峰 238.30 238.30 - 2005/01/19 王冲 119.15 119.15 - 2005/01/19 王茂红 3.0 - 3.00 2005/01/19 党亚平 3.0 - 3.00 2005/01/19 谢永生 3.0 - 3.00 2005/01/19 合计
3000 2383.0 617.00 2005/01/19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97,360,687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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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