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11-04 |
(一)主持 股东大 会和 召集、主 持董事 会会 议;
(二)督促 、检查董 事会 决议的 执行;
(三)签署 公司股 票、公 司债券 及其他 有价 证券;
(四)签署 董事会 重要 文件和 其他应 由公 司法 定 代表人 签署 的其他 文件;
(五)行使 法定代 表人 的职权 ;
(六)在发 生特大 自然 灾害等 不可抗 力的 紧急 情 况下,对 公司 事务行 使符合 法律 规定和 公司利 益的特别处 置权,并 在事 后向公 司董事 会和 股东大 会 报告 ;
(七)董事 会授予 的其 他职权 . 第一百 一十一 条董事长行 使下列 职权 :
(一)主持 股东大 会和 召集、主 持董事 会会 议;
(二)督促 、检查董 事会 决议的 执行;
(三)董事 会授予 的其 他职权 . 原第一 百四十 八条 公司设 监事会 . 监事 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 设主 席1人,监 事会主 席由 全体监 事 过半 数选 举产生 . 监事会 主席召 集和 主持监 事会会 议;
监 事会主 席不能 履行 职务或 者不履 行职 务的,由 半数以 上监 事共同 推举一 名监 事召集 和主持 监事 会会议 . 第一百 四十八 条公司设监 事会. 监 事会 由5名监 事组 成 ,监事 会设主 席1人,监 事会 主席由 全体监 事过 半数 选 举产生 . 监事会 主席召 集和 主持监 事会会 议;
监 事会主 席 不能 履行 职务或 者不履 行职 务的,由 半数以 上监 事共 同 推举一 名监 事召集 和主持 监事 会会议 .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目 的是为充分利用东方财务公司这一金融服务平台,为公司农业板块粮食收储业务及其他农产品业务提供便利、 优质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农业板块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公司拟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财务公 司 )重新签署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议案》,关 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所进行业务的交易限额原则设定如下: 1)东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