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3-11-19 |
3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7月19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8 年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6月30 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 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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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恒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