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3-11-2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2 现金流量表

3 股东权益变动表 4-5 财务报表附注 6-59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3)第350ZA0424 号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12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三钢闽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 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钢闽光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钢闽光公司

2012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彬 陈连锋 中国〃北京 二O一三年 四月二十二日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 闽政体股[2001]36 号 文批准,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厦门国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 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现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 司)以及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等九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日期

2001 年12 月26 日,股本总额 43,4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人民币 43,47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行字?2006?171 号 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 (2007)10 号 文核准,本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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