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3-11-25 |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2019 年4月25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2日证监许可〔2016〕1910号注 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5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 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基金每日收益将根据市场 情况上下波动,在极端可能为负值.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殊要求,为满足投资 者的赎回需要, 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对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 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 情形时,或者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 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 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故投资者可能面临上述被 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 此外,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 回基金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延期 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9年4月25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