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3-12-03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85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30%. 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限制及锁定安排.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 年10 月14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 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 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 料, 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 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 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 年10 月14 日(T 日)09:30-11:
30、13:00-15:00.
2016 年10 月14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10 月12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 市值 )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6 年10 月12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 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0,000 元的部 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 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78,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