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12-06 |
六、项目商业布和功能定位
1、本项目商业情况 一期项目拟建设
3 栋商住楼分别为 1#、2#、16#楼,1F 为商业用房,2 层以上为住宅, 商业建筑总面积为 2974.29m2 .建设单位拟规划商业用房为休闲服务型商业,主要考虑为 超市、服装、百货、五金配件销售、面包店、便民店、书吧、茶楼等商业服务类型等.
2、本项目商业营业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
6 ①国家环保部、 国家工商局
1995 年2月21 日 《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 的通知》(环监〔1995〕100 号)第三条关于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转产的餐饮项 目涉及污染需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要求另行环评. 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要求,制定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 城市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 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 ③《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的要求,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 的装置,预留专用的烟道,禁止利用居民楼内的烟道排放,设置的专用烟道不能影响周围 居民生活环境, 并满足 6.2.2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 于20m;
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 和 6.2.3 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 15m 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
建筑物高度大于 15m 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 15m 的要求. ④2006 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务院第
458 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 声标准. ⑤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 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干扰学校、 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及其地下室设立娱乐场所.
3、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商业用房要求如下: 项目商住楼商业裙房设置的商业用房,项目引入限制要求: ①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 城市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 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因此项目商住楼商业裙房不得引 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行业;
此外, 环评建议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应明确商住楼不得引入产 生油烟的餐饮行业. ②根据《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及其地下室设立娱乐场所 的要求,项目商住楼商业裙房不得引入娱乐行业.
7 ③不得开设产生恶臭、异味(如家畜、鱼类宰杀等)、强噪声源的店铺和生产加工型 店铺(如钢材、木材加工等、门窗、汽修),以及国家法律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业. ④不得引进一切国家法律禁止从事的各类行业.
七、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
1、供水 (1)水源 项目投入运行后,其用水包括住宅生活用水、商业用水、物管办公用水、绿化、消 防等用水.项目生活给水和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引入. (2)给水方式 本工程给水分片区接入城市自来水管网, 本工程水源为市政给水, 根据业主提供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