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12-07 |
3 「董事」 「本集团」 「广东玛西尔」 指指指本公司董事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 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除其 他事项外,制造和销售铅酸蓄电池设备 「铅酸蓄电池设备」 指 涉及铅酸蓄电池环保设备、生产设备、检 测设备及相关产品等 「港币」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协议」 指 七份本公司与广东玛西尔、上海东裕、 上海东明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订立 的购买铅酸蓄电池设备采购协议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上海东明」 指 上海东明玛西尔电动车有限公司,一家 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除其他事项外,制造和销售铅酸蓄电池设备 「上海东裕」 指 上海东裕电动车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 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除其他 事项外,制造和销售铅酸蓄电池设备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主席 董李先生 香港,2015年8月14日 截至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董李先生、赵欢女士及 Philip Armstrong Noznesky 先生;
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刘阳生先生、曹亦雄先生、刘志杰先生及龚方雄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