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12-08 |
五、专项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曹国纬、颜华荣、许倩对关于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的全国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属于超募资金的合理运用范畴, 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 步拓展和销售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形势,快速、高效完 成全国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从而巩固、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服务水平.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本项目的建设. 该专项意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 露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全国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经核查后认为,南方泵业最 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南方泵业本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使用计划及新增投入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南方泵业本次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全部用于主营业务,未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 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是可行和必要的,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从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光大证券同意南方泵业本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 该专项意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 露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核 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全国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的核查意见》;
4、《全国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6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