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3-12-12 |
2015 年10 月1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2015 年10 月16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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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公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三节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 天津香江印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天祥工业区祥厚路
6 号增
1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可变更公司住 所. 公司住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住所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 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4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 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 创造经典、诚信经营 的经营理念,遵循 质量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