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12-14 |
2、发行人股东王贤丰、齐学博、张志群、于兴春、李东波、刘志东、孙海波、王 素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2019 年8月2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在本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 或离职后依然有效.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 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 定义务;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 黄伟汕于
2016 年12 月28 日至
2017 年1月20 日从发行人控股股东惠丰投资受 让349 万股,从实际控制人臧婕受让
150 万股,合计
499 万股,发行人股东黄伟汕承诺 该499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 份. 黄伟汕于
2016 年12 月27 日至
2017 年1月19 日自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 的其他股东处受让的股份为
283 万股, 发行人股东黄伟汕承诺该
283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淮安银海 )于2017 年1月35日至
2017 年1月4日自发行人控股股东惠丰投资受让的股份为
149 万股,发行人股东 淮安银海承诺该
149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发行人股份. 淮安银海于
2017 年1月3日至
2017 年1月4日自除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外的 其他股东处受让的股份为
151 万股, 发行人股东淮安银海承诺该
151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 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