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12-21 |
2012 年11 月13 日2012 年第十届 理律杯 模拟法庭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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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李大任构成内幕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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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李大任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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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人李大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情节严重
5 ? 1.
被告人李大任暗示晋财广茂公司买卖浩电公司股票
5 ? 2.被告人李大任的暗示行为发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6 ? 3.被告人李大任的暗示行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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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李大任具有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
9 ? 1.内幕交易罪是故意犯罪
9 ? 2.被告人李大任具有主观故意
9 ?
(四)被告人李大任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9 ?
二、被告人李大任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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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李大任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10 ?
(二)被告人李大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
10 ? 1.被告人李大任泄露了其掌握的 浩电公司将进行重大有利交易 的信息
10 ? 2. 浩电公司将进行重大有利交易 是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11 ? 3.被告人李大任泄露 浩电公司将进行重大有利交易 的信息时,该信息尚未公开 ?
11 ? 4.被告人李大任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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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李大任具有泄露内幕信息的故意
12 ? 1.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故意犯罪
12 ? 2.被告人李大任具有主观故意
12 ?
(四)李大任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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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潘逸璇构成内幕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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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潘逸璇是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13 ? 1.被告人潘逸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李大任联络、接触 ?
13 ? 2.被告人潘逸璇与李大任联络、接触的时间处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13 ? 3.被告人潘逸璇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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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人潘逸璇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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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潘逸璇具有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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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第十届 理律杯 模拟法庭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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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潘逸璇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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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15 ? 附件一:证据清单
17 ? 附件二:本公诉意见书副本共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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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第十届 理律杯 模拟法庭辩论赛
4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受银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 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 对银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被告人李大 任内幕交易、 泄露内幕信息罪, 潘逸璇内幕交易罪一案支持公诉, 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现对本案的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希望法庭予以考虑.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李大任系晋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晋财公司 )和晋利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晋利创投 )的副总经理,并于
2009 年6月30 日担任银尘浩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银城浩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制造和销售移动电话电池为主要营收 来源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浩电公司 ) . 智能移动电话制造商美商德克行动通讯公司(下称 德克公司 )为确保握有稳定且质 量可靠之移动电话电池供货来源,于2010 年1月5日开始与晋财公司财务总监兼晋利创 投投资部经理温瑞帆接触. 温瑞帆将此事汇报给李大任后, 李大任与德克公司沟通, 并组织、 参与德克公司与浩电公司的初次见面.李大任由此掌握 两家公司具有合作意向 这一内幕 信息后, 立即通过温瑞帆指示晋财公司的子公司晋财广茂研究手机电池和其他配件行业. 其后,李大任还请晋财广茂的员工吃饭,强烈催促其买入浩电股票.在李大任连续的暗示下, 晋财广茂公司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