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3-12-21 |
(ii) 在以其本人或其任何家属权益为受益人(或如属全权委托信托,以其所知是全权 信托对象) 的任何信托中,以受托人身份 行事的受托人;
(iii) 其本人、其家属权益和或上述第(ii)段中 所指的任何受托人以受托人身份共同直接 或间接拥有股本权益 (而非通过其各自拥 有本公司股本权益) 的任何公司,而有关 股本权益足以使有关人士於股东大会上行 使或控制行使30% (或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 并守则》 不时指明的可触发强制性全面要 约的百分比) 或以上的投票权或足以让其 控制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组成,以及上述公 司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
以及 (iv) 依 《上市规则》 任何会被视为董事 「紧密 关联人」 的任何其他人士.
10 「 《公司法》 」 指开曼群岛 《公司法》 (2013年修订本) 第22章以 及任何对其当时有效的修订或重新制定,并且 包括所有与 《公司法》 合并的法律或替代法律. 「 《公司条例》 」 指不时生效的 《公司条例》 (香港法律第622章) . 「本公司」 指CHINA MAPLE LEAF EDUCATIONAL SYSTEMS LIMITED中国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网站」 指本公司网站,其网址或域名已通知股东. 「董事」 指本公司不时之任何董事. 「股息」 包括红利股息和获 《公司法》 允许被归类为股息 的分派. 「电子」 指具有 《电子交易法》 所赋予的涵义. 「电子方式」 包括以电子格式发送或以其他方式向目标接收 人提供资讯. 「电子签署」 指附加於电子通信或与之逻辑上关联的,并由 有意签署电子通信的人士签立或采纳的电子符 号或程式. 「 《电子交易法》 」 指开曼群岛 《电子交易法》 (2003年修订本) 和当 时有效的修订或重新制定,并且包括所有与该 法规合并的法律或替代法律.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港元」 指於香港合法流通的货币港元. 「 《香港公司收购及 合并守则》 」 指由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