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12-21 |
(九)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5月14 日.
(十)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 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 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十一)计息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5月14 日至
2022 年5月13 日止.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1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前述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三)兑付日:2022 年5月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前述日 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7 /
115 (十四)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十五)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 偿还债务.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与本息偿付. (十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期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 (二十)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参见未来发行时各期债券发行公告. (二十三)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十四)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五)债券转让:根据《管理办法》,本期发行结束后,本期公司债券 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 本期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相关业务规 范,受让方须具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二十六)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 年5月9日.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8 /
115 发行首日:2019 年5月13 日. 网下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2019 年5月13 日及
2019 年5月14 日.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慧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25 层 联系人:朱慧民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