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12-31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18 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的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 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 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 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五)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
2018 年度,我们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包括: (1)在董 事会审议本年度年报前, 与财务总监及报表编制人员进行沟通并就年 报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提出有关 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意见;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组织协调予以解决,在会计师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对财务报告所采纳会计政策的 适当性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进行确认,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公司 法》 、 《证券法》 和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 公平、 公正、 公开 的原则进行处理,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条款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言 是公平合理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 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核查,认为公司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此外,我们还审阅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未发 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 政策及考核标准,没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有利于强 化公司高管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并在会议上建议 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2018 年5月18 日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