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01-02 |
3 日前对澄清(或现 场答疑) 内容予以书面回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 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质疑 的,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 5.2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补充文件等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所 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备案为准.所有收到通 知的供应商都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等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 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因提交的资料和数据不 真实所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 除非有特别规定, 供应商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 若违反, 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
7 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 部分,对所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