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1-05 |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 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持牌证券交易员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建议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建议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建议批准本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建议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建议批准聘请2019年度本公司核数师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批准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建议批准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及 建议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境内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1页至第16页. 本公司谨订於2019年6月26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邮编:100028) 举 行股东周年大会 (定义见本通函)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56页至58页. 阁下如欲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周 年大会,务请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列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并最迟於股东周年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 间24小时前 (不包括任何公众假期) 交回 (就H股持有人而言) 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自出席股东周 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如 阁下拟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须於2019年6月6日 (星期四) 或之前将随附的出席回条填妥并交回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如 阁下属H股持有人) . 2019年5月10日*仅供识别 C i C 页次 释义 ii 董事会函件.1 附录一 - 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17 附录二 - 董事会工作报告
28 附录三 - 监事会工作报告
54 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56 C ii C 在本通函内,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交易;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9年6月26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邮编:100028) 召开 及举行之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本公司 《公司章程》 ;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 「公司」 或 「中国中冶」 指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12月1日根泄 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其 全部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全部附属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现以港元认购及买卖,并於香港联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