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1-07 |
7 C 有关产品及服务的资料 下表载列按产品及服务划分的来自外部客户的总收入以及本年度按产品及服务 划分的总收入百分比: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建筑合同 4,263,938 75.1 3,849,519 73.4 货品销售 1,273,592 22.4 1,308,550 25.0 提供设计服务 13,268 0.2 13,174 0.3 提供营运及维护服务 9,202 0.2 ― ― 电力销售 115,386 2.0 68,321 1.3 收入 5,675,386 100.0 5,239,564 100.0 电价补贴* 166,682 93,224 * 电价补贴指就本集团之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业务自政府机构应收之补贴. 地区资料 (a)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国内 - 中国大陆* 5,132,397 90.4 4,840,311 92.4 香港 302,890 5.3 187,850 3.5 大洋洲 178,844 3.2 ― ― 澳门 20,033 0.4 156,357 3.0 非洲 21,987 0.4 ― ― 马来西亚 12,205 0.2 55,046 1.1 美国 7,030 0.1 ― ― 5,675,386 100.0 5,239,564 100.0 * 本集团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所在地为中国大陆.本集团的主要收入产生自 中国大陆. C
8 C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中国大陆 4,573,938 99.6 4,639,545 99.5 香港 20,118 0.4 24,436 0.5 其他
178 ―
288 0.0 4,594,234
100 4,664,269 100.0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按资产所在地区划分,且并不包括於联营公司投资、递 延税项资产及可供出售投资. 有关主要客户的信息 约人民币684,061,000元 (二零一六年:无) 的收益来自向单一客户的销售,包括向已 知与该客户共同控制的一组实体的销售. 4.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 (计入) 以下各项: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筑合同及设计服务成本 3,390,423 3,015,663 已售存货成本 1,042,159 1,020,301 已售电力成本 99,920 68,890 营运及维护服务成本 4,027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77,677 151,275 投资物业折旧 1,494
55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3,896 2,133 无形资产摊销
964
936 折旧及摊销总额 184,031 154,901 雇员福利开支 (包括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 281,579 268,053 经营租赁下的最低租赁付款 12,786 7,905 研究成本 15,271 11,312 核数师酬金 9,610 8,590 有关附属公司股份上市交易费 5,523 9,696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5,151 21,390 结算衍生金融工具的亏损 12,036 6,960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值亏损(收益) 56,966 (22,961)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利息收入 (3,471) (1,41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 (59,309) (146,002) 经营租赁租金 (2,558) (1,286) 汇兑收益,净额 (24,110) (12,371) C
9 C 5. 所得税 本集团须就其成员公司所处及运营的各自国家或司法权区所产生或赚取的溢利,按 实体基准缴纳所得税. 根倌酱铩⑷ρ羌坝⑹舸ε旱悍煞ü,本集团无须缴纳百慕达、萨摩亚及 英属处女群岛的任何所得税. 於年内本集团并无於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及尼日利亚产生或赚取任何应课税溢 利,故并无就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及尼日利亚利得税计提拨备. 中国大陆所得税乃基於中国大陆附属公司适用的有关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税率,按年内中国之有关所得税法规及规例作出厘定. 香港利得税根灸甓认愀鬯盟肮胬寻词视闷笠邓盟八奥16.5%拨备.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主要部分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 年内开支 C 中国大陆 135,617 111,354 C 澳门 ― 1,200 C 香港 1,118 ― 递延 (16,763) 1,819 年内税项开支总额 119,972 114,373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