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4-01-07 |
(iii) 自完成之日起,该物业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本公司自行承 担;
(iv) 完成后,在建工程因尚未竣工,施工方尚未撤场,并向破产清算管理人主张现场看 管费用 (人工、场地租金、设备维护等) ,破产清算管理人未予确认,由本公司承担;
(v) 该物业的审批及规划等程序是否符合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规划和 国土资源委员会的要求,由本公司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 风险;
(vi) 该物业以实物现状为准,破产清算管理人不承担该物业的瑕疵保证,破产清算管理 人按照现状拍卖并交付,风险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vii) 该土地使用权位置、面积及在建工程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若该土地使用 权实际位置、面积及在建工程与核定的位置、面积不符,其风险由本公司自行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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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 (viii) 土地用途及土地使用权转移含有若干限制,本公司将承担有关本公司因未达到政策 要求或有关限制而引致该物业所有权转移或转让失败的风险;
及(ix) 完成后,任何因历史原因而存在的税务欠款,或任何因该物业所有权转移所产生之 税款 (包括但并不限於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费、印花税、契税、应补地价、土 地使用权费用、水电费用) 将由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与深圳深商同意,双方分别持有该物业的60%及40%权益;
而由司法拍卖投标所 产生的权利及责任将由本公司与深圳深商共同承担. 敬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 本公司透过司法拍卖从竞卖人收购该物业之60% 「资产处置法院」 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中国政府机构 「拍卖成交确认书」 指 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和破产清算管理人与本公司於二零一七 年十一月十日订立的成交确认书,以确认其成功投得该物业 「破产清算管理人」 指 北京市金杜 (深圳) 律师事务所 「基准日」 指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该物业之评估基准日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 限公司,其H股目前於创业板上市 (股份代号:8236) 「完成」 指 收购事项之完成 「代价」 指 本公司与深圳深商通过司法拍卖从竞卖人收购该物业的总代 价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创业板」 指 联交所创业板 C
7 C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司法拍卖」 指 资产处置法院透过授权网上竞价平台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 日上午十时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十时止 (延时除外) 在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淘宝网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上就该 物业举行之司法拍卖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竞卖人」 指 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司,其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股东」 指 本公司之股东 「深圳深商」 指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宝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云霞 中国,深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张云霞女士、董卫屏先生及马竹 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