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4-01-10 |
「海工英派尔」 指 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框架协议」 指 中核二三海外与中核二三就中核二三海外向中核二三分包建 设项目之建设工程而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订立之框架 协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保协议」 指 中核二三海外、中核二三及海工英派尔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 五日订立之担保协议;
「港币」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股东」 指 除中核二三香港及其联系人以外的股东;
「伊拉克」 指 伊拉克共和国;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
「建议年度上限」 指 持续关连交易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之估计总年度金额;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