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1-18 |
5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卖方」 指CIMC Top Gear B.V.,一家在荷兰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且为中集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万盛」 指 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且为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万友工程」 指 万友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成立之有限 责任企业,且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清洗豁免」 指 证监会执行人员根展菏卦虻26条豁免注释1,就 卖方 (或其代名人) 根展盒榛衽浞⒓胺⑿写酃 份,而卖方因此须就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 (或 同意购入) 之一切已发行股份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 议之任何责任而可能授出之清洗豁免 「德国齐格勒」 指 德国齐格勒消防及救援车辆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一 家在德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德国齐格勒集团」 指 德国齐格勒及其附属公司 「欧元」 指 欧元,为欧洲地区之法定货币 「港元」 指 港元,为香港之法定货币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为中国之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 於本通函日期,欧元金额乃按1欧元兑8.80港元之基准换算为港元,而人民币则按 人民币1元兑1.25港元之基准换算为港元.该等兑换率仅供说明之用,不应视为欧元及 人民币可实际按各相关兑换率兑换为港元或可按任何兑换率兑换之声明.
6 China Fire Safety Enterprise Group Limited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45)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江雄先生 Cricket Square 江清先生 Hutchins Drive 王德凤先生 P.O. Box
2681 翁秀霞女士 Grand Cayman KY1-1111 胡勇先生 Cayman Islands 独立非执行董事: 总办事处暨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陆海林博士 香港 邢家维先生 湾仔 孙国利女士 轩尼诗道139号 中国海外大厦 16楼A-B室 敬启者: 有关收购於德国齐格勒消防及 救援车辆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之40%股本权益 涉及发行代价股份之主要及关连交易 及CIMC TOP GEAR B.V.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申请清洗豁免 绪言 谨此提述联合公告.於2015年2月27日,买方 (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中集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与中集 (香港) (中集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订立 收购协议.,买方有条件地同意购买,以及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及销 售贷款,代价为489,428,572港元,并将由本公司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0.4港元向卖方 (或其代名人) 配发及发行1,223,571,430股代价股份之形式支付.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 (其中包括) :(i)收购事项及清洗豁免之详情;
(ii)本集团 及德国齐格勒集团之财务资料;
(i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有关收购事项及清洗 豁免之推荐意见;
(iv)独立财务顾问就同一事项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
7 函件;
及(v)特别股东大会通告,而在该特别股东大会上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考虑 并酌情批准收购协议及四饨兄灰 (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 以及清 洗豁免. 收购协议 日期 2015年2月27日 订约方 (i) 盈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作为买方) ;
(ii) CIMC Top Gear B.V. (作为卖方) ;
(iii) 本公司 (作为买方於收购协议项下所承担责任之担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