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01-21 |
一、急性心肌梗塞(重 度): 系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除了发病90 天 (含 )后,经心脏影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50%( 含)者之外,且同时具备下列至少二个条件:(一 )典型之胸痛症状.(二 )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心肌梗塞者.(三 )心肌酶CK-MB 有异常增高,或肌钙蛋白T>
1.0ng/ml, 或肌钙蛋白I>
0.5ng/ml.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系指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或心脏衰竭,并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者.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后障碍(重 度): 系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系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神经科、神经外科或复健科专科医师认定仍遗留下列机能缺损之一者:(一 )植物人状态.(二 )一上肢三大关节或一下肢三大关节遗留下列机能缺损之一者:1.关节机能完全不能随意识活动.2.肌力在2分(含 )以下者(肌 力2分是指可做水平运动,但无法抗地心引力).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髋、膝、踝关节.
(三)两肢(含)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四 )丧 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者.言语机能的丧失系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者.所谓咀嚼机能的丧失系指由於牙齿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之状态.
四、末期肾病变:指肾脏因慢性及不可复原的衰竭,已经开始接受长期且规则之透析治疗者.
五、癌症(重 度): 系指组织细胞有恶性细胞不断生长、扩张及对组织侵害的特性之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最近采用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版 本归属於恶性肿瘤,且非属下列项目之疾病:
(一)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 氏的分期系统).
(二)10 公分(含 )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三 )第一期前列腺癌.(四 )第一期膀胱乳头状癌.
(五)甲状腺微乳头状癌(微乳头状癌是指在甲状腺内1公分(含 )以下之乳头状癌). (六 )边 缘性卵巢癌.(七 )第一期黑色素瘤.(八 )第一期乳癌.(九 )第一期子宫颈癌.(十 )第一期大肠直肠癌.(十 一 )原 位癌或零期癌.(十 二 )第 一期恶性类癌.(十三)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恶性黑色素瘤之皮肤癌(包括皮肤附属器癌及皮纤维肉瘤).
六、瘫痪(重 度): 系指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之两关节(含 )以上遗留下列机能缺损之一,且经六个月以后仍无法复原或改善者:(一 )关节机能完全不能随意识活动.(二 )肌力在2分(含 )以下者(肌 力2分是指可做水平运动,但无法抗地心引力).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髋、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重大器官移植,系指因相对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以 上均不含干细胞移植)的 异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系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接受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周边血造血干细胞和脐3带血造血干细胞)的 异体移植.本契约所称「 住院」系 指被保险人经医师诊断其疾病或伤害必须入住医院,且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并确实在医院接受诊疗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所称之日间住院及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所称之日间留院.本契约所称「 住院日数」系 指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诊疗,自入院当日至出院当日( 含 )止 之实际住院日?,如被保险人出院后, 又於同一日入院诊疗时,该日不得重复计入「 住院日数」. 住院日数亦包含入住加护病房及烧烫伤中心之日数.本契约所称「 手术」系 指符合卫生福利部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险医疗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