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4-01-21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 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 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 金 融工具列报准则 ),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 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决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 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准则 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对2014年1月1日/2013年度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 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 -6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94 《企业会计准则 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 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 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综合 收益和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 动,应当分别列示.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 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 整. 资本公积
19 其他综合收益 -19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鞍钢钢材加工配送(郑州)有限公司、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和鞍钢神钢冷轧高强汽 车钢板有限公司是本年投资新设的三家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