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1-29 |
2017 年7月《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 法(试行) 》 (财预〔2017〕97 号) 明确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纳入专项债限额管理, 募集资金应当专项 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债券最长期限可达
15 年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信用评级
2019 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信用评级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主要内容
2017 年11 月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 通知》 (财办金〔2017〕92 号) 对已入库PPP项目和新增项目均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明确清理 期限(2018年3月底前),逾期未整改到位,将暂停该地区新项 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
2017 年12 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中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管住 货币供给总闸门;
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压缩一般性支出, 切实加强地方债务管理;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8 年3月《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管 理工作的通知》 (财预〔2018〕34 号) 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 合理确定分地区地 方政府债务限额;
及时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
强化地 方政府债券管理,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与项目严格对应, 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
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 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
2018 年3月《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预〔2018〕28 号) 规定了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 行棚改专项债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 来源,棚改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
2018 年3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 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8〕23 号) 国有金融企业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 不得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 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 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不得 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 PPP 项目 的资本金
2018 年5月《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券发 行工作的意见》 (财库〔2018〕61 号)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管理, 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 场化水平,合理设置地方政府债券期限结构,完善地方政府债券 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机制,促进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 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服务水平,加强债券 发行组织领导
2018 年8月《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 作的意见》 (财库〔2018〕72 号) 各地至
9 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80%;
取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