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4-02-1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 真地核查和了解,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 批程序,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 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 报告期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200 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能子 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

4200 万元,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

1000 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 款担保

4000 万元. 独立董事:黄幼茹、马汉坤、朱德林、王新林、朱宇辉

2012 年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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