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4-02-17 |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9月10 日(星期 一)下午 14:00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 于2018 年8月23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9月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9月9日15:00 至2018 年9月10 日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授权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星期二)
7、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二楼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8 年8月23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