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4-02-20 |
主要 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 重大工程;
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 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2019 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120 个工 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 信息数据平台;
到2019 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 通;
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 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到2020 年底,基本 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 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 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合并审批事 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 合为一个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 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 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
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将供 -
3 - 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试点地区要进 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 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规范审批事项.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名 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要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国家、省(自治 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 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下级政府制定的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要与上级政府 审批事项清单一致,超出上级政府审批事项清单范围的,要报上级机关备案,并说 明理由.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 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 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 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 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 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由牵 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